教学科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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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计划

来源 : 教务处(招生办)     作者 :      时间 : 2021-10-20

 

    一、课程体系

 

    (一)课程类别界定

按照学分的分类,课程分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第一课堂主要包括通识教育、学科教育、专业教育。第二课堂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教育。其中,通识类、学科类和专业类课程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第一课堂总学分(150学分)的33%、15%和30%。

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两大课堂的课程划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选修课的比例,不低于第一课堂总学分(150学分)的30%。其中,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学科选修(主要指“跨学科”课程)和专业选修(包括柔性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表一:三类课程结构及要求

课程结构

课程设置类别及说明

课程占比

通识课程

通识必修

思政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军事体育类、职业发展类等

≥33%

通识选修

公共艺术限选,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艺术审美与传媒素养、社会发展与国际视野、科技发展与科学精神、创意创新与创业等模块

学科课程

学科必修

同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15%

学科选修

相关支撑学科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核心必修

专业核心、专业前沿等必修课程,≥15%

≥30%

专业方向选修

选择方向即选择课程模块,≥10%

专业拓展选修

备选课程量要1.5倍于要求学分

    (二)课程设定要求

1.聚焦核心能力。在“强化能力”的理念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毕业要求与课程设置的对应关系表》中对于专业能力的认识,广泛开展面向行业、院校和校友等多领域的调研,归纳凝练本专业人才应具备的标志性核心能力(不少于三项),并为核心能力的有效达成科学设置课程。

2.优化课程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与安排计划,循序渐进地推进人才培养。在设计课程时,避免“因人设课”“因无人不设课”以及课程“碎片化”“重合化”等问题,形成完备的课程体系,合理分配学分、学时。明确课程安排上的“前导”与“后续”,理顺课程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3.提升课程品质。对原有的课程体系加以梳理整合,要“扶新去莠”,加大“金课”培育力度,建设一批有创新度、挑战度和欢迎度的传媒“金课”群,开设能够反映学术研究与行业发展前沿的“新课”,能够搭载网络资源,实施混合式教学,学分数量较多的“大课”,以及贯穿至少两个学期,知识层次逐渐递进的“长课”,以夯实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基础。鼓励引入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开展混合式教学。

    (三)通识课程

1.建设多样化的通识课程群。通识课程学分量不低于第一课堂总学分(150学分)的33%,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和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指导等,共计40学分左右(含实践学分)。

2.进一步丰富和理顺通识选修课资源。通识选修课程主要包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艺术审美与传媒素养、社会发展与国际视野、科技发展与科学精神、创意创新与创业等五大系列课程。继续开设小型化和专题化课程(学时为8-16节,学分为0.5-1学分),丰富课程门类,努力打造通识“大课”。鼓励全校教师开设选修课程,灵活设定开课时间,充实教学资源。严格通识选修课按课程的学科专业属性归属到相应教学单位。

3.深化“互联网+教学”。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要求通识必修课程原则上50%的学时以线上教学的形式完成。制作和引进“慕课”等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完善通识课程结构。

4.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2006〕3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每名学生至少通过公共艺术限定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表二:通识课程一览表

课程类别

修读方式

课程名称

学期

理论学分

实践学分

学分

授课部门

备注
















通识课程

必修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4

3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按专业类别确定开课学期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


2

形势与政策

1-7

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专题讲座形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暑期社会实践

1-7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学体育

1-4、6

1

4

5

大学体育教学部


军事理论

短1

2


2

大学体育教学部


军训

短1


2

2

人武部


大学外语

1-4

4

4

8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根据大学外语课改方案执行。英语、双语播音等免修大学英语。

大学计算机

1-4

1.5

1.5

3

媒体工程学院

根据大学计算机课改方案执行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8

0.6

0.4

1

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创业基础

3-4



1

创业学院

根据创业学院的课改方案执行

合计




40



限定选修课

公共艺术

1-7



2

公共艺术教育部

根据公共艺术教育部的教学方案执行

选修课


A.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

2-7



不少于8学分

相关教学单位


B.艺术审美与传媒素养

2-7



相关教学单位


C.社会发展与国际视野

2-7



相关教学单位


D.科技发展与科学精神

2-7



相关教学单位


E.创意创新与创业

2-7



相关教学单位


  注:《形势与政策》课程,按每学期8学时安排,共64学时,计2学分,可安排专题讲座。实行学年考核制,四年考核的总平均成绩作为课程最终成绩一次性计入学生成绩档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宣传部组织落实。

    (四)学科课程

1.打造具有传媒特色的学科课程群。学科课程的学分量不低于第一课堂总学分(150学分)的15%,包括学科必修课程和学科选修课程两类。学科课程要打破学院和专业壁垒,按照就近原则,与开课学院进行沟通、研讨与协商。

2.同一级学科内各专业需设相同的2-4门学科必修课程。学科必修课程要充分体现其主干学科的学科基础性、体现学科基础对专业的支撑性,构建统一的学科课程平台,使其所学基础知识一致,为培养宽口径专业人才奠定基础。

3.各专业可设学科选修课程。在设置学科选修课程时,要充分考虑支撑非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的课程要求。

表三:专业归属学科分类表

序号

一级学科

专业(方向)名称

所属门类

专业所在学院

1

中国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

文学

文学院

2

汉语言文学(网络文学与创意写作)

文学

3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

文学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4

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

文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5

广播电视学

文学

6

传播学

文学

7

编辑出版学

文学

8

广告学

文学

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

9

网络与新媒体

文学

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演艺工程与舞台技术)

工学

媒体工程学院

11

广播电视工程

工学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工学

媒体工程学院

13

数字媒体技术

工学

14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传媒大数据)

工学

15

工商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管理学

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

16

会展经济与管理

管理学

17

应用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

18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表演

艺术学

音乐学院

19

舞蹈编导

艺术学

20

舞蹈编导(音乐剧)

艺术学

21

戏剧与影视学

录音艺术

艺术学

电视艺术学院

22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艺术学

23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艺术学

24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学

25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艺术学

华策电影学院

26

戏剧影视导演

艺术学

华策电影学院

27

表演

艺术学

28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学

文学院

29

动画

艺术学

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

30

动画(漫插画)

艺术学

3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艺术学

设计艺术学院

32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33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艺术学

34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艺术学

35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艺术学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36

美术学

摄影

艺术学

设计艺术学院

37

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38

产品设计

艺术学

39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艺术学

40

艺术与科技

艺术学

音乐学院

41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学

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

    (五)专业课程

1.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专业课程群。专业课程的学分量不低于第一课堂总学分(150学分)的30%,包括专业核心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专业拓展选修课三类。

2.专业核心必修课,要求对专业知识技能体系进行梳理,精选支撑专业缺一不可的6-8门课程,涵盖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必须掌握的核心知识、能力,设置为专业核心课。建议不低于第一课堂总学分(150学分)的15%。

建议在第七学期设置专业前沿课程,以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前沿的授课内容,加强学生对行业的认知,反映市场需求和行业变化,可由专业领域知名教授或业界知名人士等讲授,内容包括:学科与专业前沿、行业发展方向、职业发展等,尤其是要对学生的职业发展加以指导。

3.专业方向选修课,是为学生提供一批按“柔性专业方向”设置的选修课,以此实现专业人才细分方向的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建议学分量不低于第一课堂总学分(150学分)的10%。柔性方向的课程由专业设定,学生选定方向后,课程便随之生成,无需对课程进行二次选择。

4.专业拓展选修课,旨在拓宽学生的专业广度,推进专业深度。设置专业拓展选修课时,备选课程库的学分总量,应至少为要求学分量的1.5倍。充分利用在线课程资源,不低于50%的学时以线上教学的形式完成。拓展选修课程要严格区别于柔性方向课程,避免人才培养的趋同。

    (六)实践课程

完善传媒特色实践课程体系,重视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明确本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标准和要求,优化实践课程教学内容,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践实训平台的使用,改进实践课程教学方法,充分发挥我校充足的实验实训资源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增加独立设置实验课程的比例,提高实践课程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具传媒特色、横向互动、纵向递进的实践课程体系。

1.实践课程的学分设置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文学类、管理学类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学分占第一课堂总学分(150学分)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30学分);工学类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课程学分占第一课堂总学分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5%(37学分);艺术类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课程学分占第一课堂总学分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0%(45学分)。

2.实践课程教学

1)凡课内实验(实训)在16学时以上的课程,要求单独列为一门课程,单独考核。新闻传播类、影视文学类、播音主持类等学科的专业核心课程中必须包括2门以上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影视摄制类、戏剧表导类、动画数媒类、美术设计类和音乐与舞蹈学类学科的专业核心课程中必须包括3门以上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一般由相关实验(实训)中心承担。

2)课内实验(实训)课程学分按课时比例分配学分,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标注。课内少量学时的实验(实训)课,应尽可能通过整合开设综合实验(实训)课程或者课程设计。各专业要深化实践课程的改革和创新,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等实验,确保这类实验的比例在80%以上。

3.集中性实践课程

集中性实践课程的实践包括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综合实践。基础实践旨在培养学生基础性技能,主要包括军训、公益劳动等;专业实践旨在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技能和方法,促进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的提高,主要包括专业实习(如认知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写生、采风等);综合实践旨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专业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毕业实习、毕业大戏、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认真制定各集中性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以集中性实践课程教学为重点整合、提升相关单项实验(实训)的效果,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优化短学期实践教学,用好实验室、校内外各类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短学期连接打通校内与校外、学术与行业的桥梁作用,整体考虑设计短学期教学课程,形成进阶式的教学内容,融入劳动教育内容,明确每个短学期的实践任务、实践途径、技能培养目标、评价方法等,在实践和实战中提升学生对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丰富对职业的认知。

对于集中实践课程,可以设计或招标对接实践基地、企事业单位的项目,鼓励有实力的教师团队或个人,突破二级学院建制,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实践项目。可以搭建项目组织与展示平台,汇聚实践项目成果,服务师生,服务社会。

    (七)创新创业及劳动教育课程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劳动教育,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要紧跟市场变化,结合我校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增强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由第一课堂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第二课堂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活动等组成。创业学院和二级学院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单位。创业学院主要负责第一课堂“创新创业”通识模块的课程设计与教学组织,培养拔尖创业人才。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在第一课堂中开设创新创业类专业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学、贯穿课堂,指导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学习与实践。

第二课堂分为三个模块,包括劳动模块、素质拓展模块、创新创业模块。具体项目分必修项目与选修项目两类,共计10学分,一般应在三年级结束前修满该学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明确项目的执行标准与流程,定期更新《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项目库》。

表四:第二课堂教学内容和学分分配表

模块

项目

主要内容

实施部门

学分

备注

劳动模块(必修2学分)

志愿服务

志愿者服务项目、慈善义工项目、义务献血等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精神和服务社会能力。(自行联系的校外志愿服务不予认定学分)

团委牵头,学工部、各学院

≥0.7

必修

课外体育锻炼

校园体育阳光跑等活动(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考核完成)

大体部、各学院(部)

0.6

必修

日常生活劳动

参加学校规定的寝室劳动或校园包干区劳动,第一学期至第七学期均合格

学工部、各学院(部)

≥0.7

必修

社会实践

假期实践、海外交流项目、挂职锻炼等,或获得各种社会荣誉。

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工部、教务处、各学院(部)

≥0

选修

素质拓展模块(必修4学分)

学术讲座

学生参加专题教育和学术讲座。

教务处牵头,科研机构、各学院部门

2

必修

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

组织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等,要求学生精读经典名著,完成书评、影评。

教务处牵头,文学院、电影学院、图书馆等部门共同实施

2

必修

文艺活动

以培养学生审美能力、激发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建设校园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艺活动。

团委牵头,各学院(部)

≥0

选修

体育比赛身心素养

以培养大学生健全的意志品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体育比赛和心理素质拓展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大体部、学工部、团委牵头,各学院(部)

≥0

选修

创新创业模块

竞赛项目

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的培训与获奖。

教务处牵头,团委、各学院(部)

≥0

选修

创新训练项目

旨在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新苗人才项目、校级创新基金项目及各学院级创新训练项目等。

全媒体实验创新中心牵头,团委、科创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研究机构、各学院(部)

≥0

选修

教师工作室项目

学生参加教师工作室,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实践活动与作品创作等,提高专业实践能力。

科创处牵头,教师工作室、各学院(部)

≥0

选修

产学研合作项目

鼓励学生参加校、院产学研实践活动,参加教师科研、教研项目,参加校网校报项目、校团刊项目、图书馆实践项目,以及校实验电视台节目的采编播创作等。

社会合作处牵头,全媒体实验创新中心、科创处、各学院(部)

≥0

选修

公开发表论文作品

在报刊杂志发表文章、作品、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实用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科创处牵头,各学院(部)

≥0

选修

开放实验项目

开放实验项目(学生参加学习达到一定要求,给予相应学分)

各学院(部)

≥0

选修

就业创业培训

以普及学生创业知识,培育学生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包括SYB、KAB、SIYB、“8+X”全球模拟公司创业实训班、网上创业培训班等各类创业培训,且获得相关证书。

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牵头,各学院(部)

≥0

选修

职业技能和资格证书

以提升学生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鼓励学生考取各类与专业相关的“1+X”证书等职业技能证书和国家各部委(局)颁发的职业(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外语/计算机等级等证书。

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牵头,各学院(部)

≥0

选修

大学生自主创业

为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鼓励、支持和扶助我校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达到标准后可认定为自主创业。

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牵头,社会合作处、各学院(部)

≥0

选修

合  计

10


    二、特色人才培养方案

鼓励各学院在条件成熟的专业大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需要制定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申请制定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应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申请认证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所属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共建学院所属专业等。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总体框架的基础上,所在专业在课程设置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享有自主权。特色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三、辅修、微专业

为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鼓励适宜的专业面向校内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的学生开设辅修专业,支持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跨学科和专业类,辅修其他本科专业。为了适应传媒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厘清与传统专业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微专业的设置,以传媒人才培养为导向,联合行业知名专家和学者,通过专业体系化的整理,合理设置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授课方式与结业要求,以快速、集中培养的方式,培养大量高素质、创新型传媒人才,形成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辅修、微专业的学分、总学时、修习要求等管理执行《浙江传媒学院辅修、微专业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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