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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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说明

来源 :      时间 : 2021-10-19

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需要本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的,可以根据自身教学、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提供。本校同意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一、受理部门

机构名称: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浙江传媒学院行政楼307-2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8:3011:30 13:3016:00

传真(电话):0571-86832000

电子邮箱:xxgk@cuz.edu.cn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行政楼307-2

邮政编码:310018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信息,需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表: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4)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本校提供信息的方式。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三、申请途径

向本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妥并提交《浙江传媒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本见附件)。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妥《申请表》后将其发送至 xxgk@cuz.edu.cn

(二)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需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建议申请人保留邮递、传真等提交申请的凭证以备查考。

(三)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受理部门,填妥《申请表》后,当场提出申请。

四、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本校已经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涉及第三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信息的,在征询权利人意见后,告知信息是否向申请人公开;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本校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本校已经作出答复的,不予重复处理,告知申请人本校已经作出答复。

五、处理时限

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附件【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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